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14-11-25
32
问题
关于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我国公民甲和朋友在韩国旅游期间,因琐事发生矛盾,将朋友打成轻伤,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可以对甲追究刑事责任
B、我国公民乙在美国留学期间,邮寄毒药给在中国读书的美国人杰克,包裹在邮局检查时被查获。因乙的行为没有发生在我国境内,同时没有发生危害结果,故不能根据属地原则适用我国刑法
C、英国人丙在美国将我国公民枪杀,按照保护管辖的原则,应当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D、丁和戊共谋将越南妇女拐卖到中国,丁负责在越南寻找合适目标,戊在云南某地接应。因丁的行为不在我国境内,故对丁只能按照属人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
答案
A
解析
根据《刑法》第7条的规定,可知,我国公民在境外犯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追究责任。即原则上不追究,但是也可以追究,故A项正确。根据《刑法》第6条第3款的规定,只要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就认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具体而言,包括:①行为的一部分(如预备行为、实行行为)或者结果的一部分(危险结果、实害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②共同犯罪中的任一共犯行为或者共同犯罪的结果有一部分发生在我国领域内。乙的行为,产生的危险结果将发生在中国领域内,故可以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适用我国刑法。因为乙是我国公民,故当然也可以根据属人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但是属地管辖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故B项错误。丁和戊是共同犯罪,戊的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可以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适用我国刑法,故D项错误。《刑法》第8条规定了保护管辖原则,根据该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侵犯我国公民权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而不是应当适用,故C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P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市公安局经市规划局批准,在居民区盖一栋高大的办公楼,由于距离过近,致使大批居民的住宅无法采光。于是居民将城市规划局诉至法院。法院经审查认为规划局的批准行为违法。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 )
下列有关国家赔偿费用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给付的是________。
某企业因不服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赔偿。据此,回答下列两个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关于合议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72题)
无业游民常某冒充某武装警察部队上尉军官在火车上结识一名女大学生并开始交往,一次两人在校园露天过夜时被学校保安人员发现,经查,揭穿常某的伪装,常某的行为已构成( )。
月球主人公司是甲国人汤姆在甲国注册的公司,专门从事出售月球土地的生意。该公司把月球分为若干部分供购买者选购,并称通过与该公司订立“月球契约”,买方就拥有了其购买的月球特定部分的所有权。对此,根据外层空间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一审宣判后高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县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罪名认定不当,量刑过轻,高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6年。市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在我国宪法修正案中,规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是:()
随机试题
下列词句出自辛弃疾《水龙吟》[登建康赏心亭]的是()
男性,58岁,眼睑及双下肢水肿3个月,尿常规蛋白阳性,24小时尿蛋白定量5.1g,血浆白蛋白19g/L血尿素氮31mmol/L,血肌酐105μmol/L,肾穿刺病理诊断为I期膜性肾病,最佳治疗措施是
男性,58岁,吸烟30年。咳嗽咳痰20余年,活动后气急4年,偶有下肢轻度水肿。查体:桶状胸,两肺呼吸音低,少量湿啰音,肺动脉瓣区第二心音亢进。最可能的诊断是
患者,男性,35岁。在全麻下行胆总管切开取石、T管引流术,腹腔放置引流管。术毕返回病房,神志清醒。体检示:脉搏95次/分钟,血压125/70mmHg,腹腔引流液100ml。回病房l小时后腹腔引流液为210ml,呈血性;脉搏110次/分钟,血压105/65m
试验机构资质要求,检测部门()均应有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关于合同价款与发承包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符号常量的声明中不合法的是
GregLouganis:Thesewerethetrialsforthe1988OlympicsinSeoul,Korea.Untilthisdive,Ihadbeenahead.Butnow,some
A、 B、 C、 A
AnAustralianresearchgroupmayeasehumanity’scollectiveconscienceoveraspateofprehistoricextinctionsonthesouthern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