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为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2009年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年,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从中国境内任职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5000元;从境外取得工资折合人民币15

admin2010-06-19  72

问题 约翰为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2009年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年,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从中国境内任职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5000元;从境外取得工资折合人民币15000元,不能提供在中国境外同时任职的证明。
   (2)2009年7月将境内一处门面房出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4000元,当月发生修缮费 12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3)每月以实报实销方式取得住房补贴2000元。
   (4)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红利12000元。
   (5)2009年约翰回国探亲两次,分别是5月5日离境、5月26日返回,12月离境,12月10日返回。两次探亲从境内任职企业取得探亲费各 18000元。
   (6)10月份取得境内某公司支付的董事费收入 3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 10000元。
   根据上述资料作出下列计算。
约翰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约翰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款,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0%)-10000]×20%=2800(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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