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初,某上市公司在分红派息公告中称,公司以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非流通股股东放弃部分转增所得股份,转送给流通股股东作为对价安排,同时还按每10股派发现金0.80元(含税)作为2010年度分配

admin2013-11-02  30

问题 2011年4月初,某上市公司在分红派息公告中称,公司以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非流通股股东放弃部分转增所得股份,转送给流通股股东作为对价安排,同时还按每10股派发现金0.80元(含税)作为2010年度分配方案。分红派息及股本转增已实施完毕。何某为该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东,共计购买该上市公司股票30万股。
    请分析并计算下列问题:
    根据公司实施的分配方案,何某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1)现金股利应纳税额的计算: 何某共获得现金股利300 000÷10×0.8=24 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4 000×20%×50%=2 400(元) (2)由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不纳税,因此何某获得的每10股转增1.5股股本不纳税。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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