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 )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admin2017-04-24  18

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    )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选项 A、处理地
B、接收地
C、移出地
D、经过地

答案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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