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被告人李阳,因故意杀人罪、间谍罪被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上诉期间内,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量刑不当,依法提起抗诉。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没有错误,量刑过轻,依法撤销原判,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并核准执行死刑立即执行。该
被告人李阳,因故意杀人罪、间谍罪被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上诉期间内,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量刑不当,依法提起抗诉。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没有错误,量刑过轻,依法撤销原判,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并核准执行死刑立即执行。该
admin
2014-04-02
34
问题
被告人李阳,因故意杀人罪、间谍罪被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上诉期间内,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量刑不当,依法提起抗诉。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没有错误,量刑过轻,依法撤销原判,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并核准执行死刑立即执行。该案中哪些做法是违法的?
选项
A、二审法院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B、二审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C、二审法院没有发回重审
D、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本案
答案
2,8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9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六机关规定》第46条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应当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处理,即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M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对这条规定,下列哪项理解正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有关这一表述,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成立的?()
对于法律解释的方法,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虽然在概括和表述方面不同,但是法律解释的方法大体上都包括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几种方法。以下关于法律解释方法的表述错误的是:()
关于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有关法的运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人民法院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的说法正确的有:()
厦门海关认定吴某船上运输的货物无合法证明构成走私,对吴某给予行政处罚。吴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向法院提供了包括新加坡某公司出具的其购货证明等有关证据。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某省人大常务委员会认为一项法律的个别条款在适用上存在某些困难,并认为有必要对该条款作出法律解释。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规定,该省人大常委会正确的做法是:(2007年试卷一第93题)
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
下列涉及免除法律责任的情形中,不符合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随机试题
有关行政诉讼被告举证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一般涂用于建筑钢材、有银粉漆之称的防锈涂料,是加入了哪一种金属粉末制成的?[2003-029]
当估值或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到()时,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公告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昭陵六骏”浮雕中具有情节性的作品是()。
很强的电流会通过伴随电流产生的电磁场而使在其附近生活和工作的人更容易患癌症吗?电话线工人每天都工作在这样的电流旁边,他们可以作为例子。实验结果表明,他们患脑癌的概率更大。因此,电磁场引发癌症的假设是成立的。以下哪项最为恰当地指出了上述论证所存在的
决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关键因素有哪些?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南京大学2011国际商务硕士]
城市污染是工业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城市居民因污染而患病的比例一般高于农村。但奇怪的是,城市中心的树木反而比农村的树木长得更茂盛、更高大。以下各项如果为真,哪项最无助于解释上述现象?
计算机网络拓扑主要是指【 】子网的拓扑构型,它对网络性能、系统可靠性与通信费用都有重大影响。
对考生文件夹下WORD.docx文档中的文字进行编辑、排版和保存,具体要求如下:【文档开始】木星及其卫星木星是太阳系中的第五颗行星,也是最大的一个,丘比特星的重量比太阳系中所有行星的总质量和大两倍以上。它是地球的318倍,它距离太阳的轨道长778
Socrates,sonofSophroniscus,asculptor,wasphilosopherofAthens,Greece.Itissaidthatinearlylifehepracticedhisfa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