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举证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为了防止在诉讼过程中出现“证据突袭”的现象,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对提供证据的时间进行了规定。下列关于举证期限的说法,错误的有:
举证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为了防止在诉讼过程中出现“证据突袭”的现象,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对提供证据的时间进行了规定。下列关于举证期限的说法,错误的有:
admin
2022-03-15
30
问题
举证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为了防止在诉讼过程中出现“证据突袭”的现象,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对提供证据的时间进行了规定。下列关于举证期限的说法,错误的有:
选项
A、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B、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C、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D、如果当事人已经被准许延长举证期限,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仍然无法提供证据的,当事人无权要求再次延长举证期限
答案
8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根据该条规定的第2款可以知道,A项正确。第34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根据该条规定的第3款,选项B正确。第35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入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34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根据该条规定的第2款,选项C正确。第36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该条规定,选项D错误。综合以上,只有D项为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I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周某与某书店因十几本工具书损毁发生纠纷,书店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被损毁图书以证明遭受的损失。关于本案被损毁图书,属于下列哪些类型的证据?(2010年卷三83题,多选)
郭某诉张某财产损害一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48题,单选)
华昌有限公司有8个股东,麻某为董事长。2013年5月,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变更为股份公司,由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华昌股份公司。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69题)
关于股东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25题)
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2013年卷三25题)
蒋某是C市某住宅小区6栋3单元502号房业主,入住后面临下列法律问题,请根据相关事实予以解答。请回答以下问题。该小区业主田某将其位于一楼的住宅用于开办茶馆,蒋某认为此举不妥,交涉无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田某停止开办。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丙公司以其房产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因甲公司未按约支付120万元货款,乙公司向A市B县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向甲公司发出支付令,甲公司拒绝签收。甲公司未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以乙公司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为由向A市C区法院提起诉讼
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44题)
依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下列哪些情形下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2011年卷三75题,多选)
随机试题
女,30岁。外伤致肱骨中下1/3骨折,伴有桡神经损伤,临床上除骨折体征外,还可出现的体征是()
在公共政策分析中应用最广泛而又最缺乏理论色彩的决策模型是()
固冲汤是由哪几方面药物组成的
《夏书》中记载的“墨”罪意思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七条规定编制港口规划应当组织()论证。
(2004年考试真题)下列各项中,不影响企业营业利润的有()。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1年3月发生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1)对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应付企业内部维修人员工资12万元;对销售部门使用的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应付企业内部维修人员工资10万元
老王和老赵分别参加4门培训课的考试,两人的平均分数分别为82和90分,单个人的每门成绩都为整数且彼此不相等。其中老王成绩最高的一门和老赵成绩最低的一门课分数相同,问老赵成绩最高的一门课最多比老王成绩最低的一门课高多少分?()
试析中古社会门阀政治的形成和衰落的主要原因。
Manyoftheactivitiesperformedduringthepreliminaryinvestigationarestillbeingconductedin(71),butinmuchgreaterd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