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甲被推选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后该合伙企业长期拖欠供货商货款,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13-08-14  39

问题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甲被推选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后该合伙企业长期拖欠供货商货款,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债权人只能要求甲清偿全部债务
B、债权人只能要求甲、乙清偿全部债务
C、债权人可以要求丙、丁清偿全部债务
D、债权人可以要求甲、乙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问题。有限合伙企业是依照《合伙企业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因此普通合伙人甲、乙应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丙、丁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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