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之间的主要区别。

admin2017-10-11  27

问题 简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之间的主要区别。

选项

答案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都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产物,其阶级本质是相同的,其法律的主要原则和内容也是相同的。但由于受不同历史条件的影响,在存在样式和运行方式上也各具特点,两者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律渊源的不同。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它的法律渊源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机关颁布的各种行政法规以及本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但不包括司法判例。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而且,判例所构成的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第二,法律结构的不同。大陆法系法典构成了法律体系结构的主干。而英美法系很少制定法典,习惯用单行法的形式对某一类问题做专门的规定,英美法系法律体系是以单行法和判例法为主干而发展起来的。第三,法官的权限不同。大陆法强调法官只能援用成文法中的规定来审理案件,法官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英美法系的法官既可以援用成文法,也可以援用已有的判例来审判案件,也在一定范围内创造法律。而且,也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运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的技术创造新的判例。第四,诉讼程序的不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突出法官的职能,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而不是参与人,与这种对抗式(也称抗辩式)程序同时存在的是陪审团制度。此外,两大法系在法律分类、法律术语、法学教育、司法人员录用和司法体制等方面,也有许多不同之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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