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菜支行会计邹某,利用担任会计职务之便,通过虚构付款人、收款人进行电子汇兑的手段,利用银行某些业务在程序上的漏洞,将银行资金据为己有。如此作案共77次得到赃款2890余万元。邹某的行为构成( )。

admin2008-12-25  24

问题 农业银行菜支行会计邹某,利用担任会计职务之便,通过虚构付款人、收款人进行电子汇兑的手段,利用银行某些业务在程序上的漏洞,将银行资金据为己有。如此作案共77次得到赃款2890余万元。邹某的行为构成(  )。

选项 A、贪污罪
B、侵占罪
C、受贿罪
D、盗窃罪

答案A

解析 《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243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