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出差将6岁儿子某乙托邻居某丙照看。一日,某乙将隔壁小孩打伤,为此,花去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应由( )。

admin2013-11-01  20

问题 某甲出差将6岁儿子某乙托邻居某丙照看。一日,某乙将隔壁小孩打伤,为此,花去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应由(     )。

选项 A、某丙承担,可责令某甲适当赔偿
B、某甲承担,若某丙有过错,某丙负连带责任
C、某甲承担,若某甲无力承担,由某丙承担
D、某丙承担,某甲负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 《民通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是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本题中,甲将自己的儿子委托给邻居丙照看,双方对监护责任的承担未进行约定,若丙没有过错,则由甲承担责任,若丙有过错,则丙与甲一起负连带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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