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公司在A地签订了买卖某型号空调的合同,约定3个月后在B地履行合同,但合同中未确定明确的价格。履行期届至,甲、乙公司就履行价格发生争议,而依据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此时,履行价格应当按照( )该型号空调的市场价格确定。

admin2008-11-28  38

问题 甲、乙两公司在A地签订了买卖某型号空调的合同,约定3个月后在B地履行合同,但合同中未确定明确的价格。履行期届至,甲、乙公司就履行价格发生争议,而依据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此时,履行价格应当按照(    )该型号空调的市场价格确定。

选项 A、合同订立时A地
B、合同订立时B地
C、合同履行时A地
D、合同履行时B地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此时根据题意,依据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那么根据《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应当按照合同订立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即合同订立时B地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因此, 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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