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渎职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63题)
关于渎职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63题)
admin
2019-11-02
26
问题
关于渎职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63题)
选项
A、省渔政总队验船师郑某,明知有8艘渔船存在套用船号等问题,按规定应注销,却为船主办理船检证书,船主领取国家柴油补贴640万元。郑某构成滥用职权罪
B、刑警曾某办理冯某抢劫案,明知冯某被取保候审后未定期到派出所报到,曾某也未依法传唤冯某或将案件移送起诉或变更强制措施。期间,冯某再次犯罪。曾某构成徇私枉法罪
C、律师于某担任被告人马某的辩护人,从法院复印马某贪污案的案卷材料,允许马某亲属朱某查阅。朱某随后游说证人,使数名证人向于某出具了虚假证明材料。于某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D、公安局协警闫某,在协助抓捕行动中,向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李某通风报信,导致李某等主要犯罪分子潜逃。闫某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渎职罪。
A项,郑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故意违背职责要求行事,给国家造成超过30万元的经济损失,成立滥用职权罪。故A项正确。
B项,曾某对被取保候审的人员监管不严,属于不积极行使自己职责的不作为的滥用职权行为,但是由于后果并不严重,不成立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的内容是对明知无罪的人予以追诉或者对明知有罪的人予以放任。曾某并没有这样的枉法行为,所以不成立徇私枉法罪。故B项错误。
C项,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一般案件的诉讼材料(保密案件除外)属于工作秘密,不属于需要高度保密的国家秘密,所以律师对材料内容的泄露不成立泄露国家秘密的犯罪。故C项错误。
D项,根据《刑法》第417条的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成立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闫某的行为满足该条的规定。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y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或法治社会的基本标志应该是()
某省人民政府鉴于本省毒品犯罪猖獗的状况,组织一些专家及相关领域的专门人士起草了《关于增设吸毒罪的决定》,并提交省人大审议通过。对于以上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建设法治国家首先要有较为健全的法制,一个较为健全的法制包括()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历史唯物主义秩序观?()
法对生产力的作用在于()
我国()通过宪法修正案,明确在《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的价值的是()
王某与狮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14年3月1日到期,王某于2014年2月20日突发急病住院.于2014年3月20日痊愈出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随机试题
4岁男孩,无发绀,胸骨左缘2~4肋间闻及2/6级收缩期喷射音,P2亢进呈固定分裂,胸骨左缘下可闻及舒张期杂音,未扪及震颤,心电图示P-R间期延长。诊断考虑
药物性皮炎风热证的用方是药物性皮炎气阴两伤证的用方是
关于常用助凝剂氢氧化钠的表述正确的是()。
盈亏平衡分析方法中,根据成本费用与产量关系可将总成本费用分解为()。
服务网点应设在方便旅游者认识和出入的公众场所,其名称、标牌应当包括()。
张女士婚后经常遭受丈夫的暴力。她的丈夫常常因为一点小事就拳脚相加,张女士遭受到的暴力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严重。一次张女士带着满身伤痕到社会工作服务站求助,指着脖子上的勒痕说她丈夫企图用绳子勒死她,她拼命挣脱才跑了出来。这时社会工作者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幼儿教育属于义务教育。()
资料12014年6月23日,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于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假设表单MyForm隐藏着,让该表单在屏幕上显示的命令是()。
以.jpg为扩展名的文件通常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