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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侵权诉讼中,原告申请由其弟袁某(某大学计算机系教授)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对专业技术问题予以说明。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38题)
在一起侵权诉讼中,原告申请由其弟袁某(某大学计算机系教授)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对专业技术问题予以说明。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38题)
admin
2016-01-16
31
问题
在一起侵权诉讼中,原告申请由其弟袁某(某大学计算机系教授)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对专业技术问题予以说明。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38题)
选项
A、被告以袁某是原告的近亲属为由申请其回避,法院应批准
B、袁某在庭上的陈述是一种法定证据
C、被告可对袁某进行询问
D、袁某出庭的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
答案
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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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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