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1996年年初,甲持枪抢劫并因被害人反抗将其杀害。2010年又盗窃他人财物3000元。两案于2016年年初被发现。关于甲的犯罪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1996年年初,甲持枪抢劫并因被害人反抗将其杀害。2010年又盗窃他人财物3000元。两案于2016年年初被发现。关于甲的犯罪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8-09
29
问题
1996年年初,甲持枪抢劫并因被害人反抗将其杀害。2010年又盗窃他人财物3000元。两案于2016年年初被发现。关于甲的犯罪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应当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B、应当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C、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D、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
C
解析
甲抢劫并因被害人反抗而杀死被害人的,杀死被害人属于排除反抗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因此对甲该行为仅认定为抢劫罪致人死亡,以抢劫罪一罪处罚,不再数罪并罚。因此A、B选项错误。甲持枪抢劫并致人死亡的,应以抢劫罪加重情形处罚,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追诉期间为20年,经过20年后确有必要追诉的,应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甲持枪抢劫的追诉期限,应当自2010年盗窃之日起重新计算20年。因此到2016年并未过追诉期限。C选项正确。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甲于2010年盗窃,到2016年超过5年,不再追诉。D选项错误。考生应当掌握抢劫罪八种加重处罚的情形:(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u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将自行车存放于某小区到小区外办事,并将车钥匙交给小区住户乙,乙接受。虽小区不让停放自行车,但也不过问。该合同的性质属于()。
下列选项中属于自主占有的是()
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自作品()时起取得著作权。
下列民事主体中,可以成为《合伙企业法》中规定的普通合伙人的是()。
王某至医院看病,医院查出王某身患肝癌晚期,需要立即动手术治疗,于是向王某提供了手术治疗合同,其中有一条约定王某在手术中的任何伤亡,医院概不负责。该手术治疗合同的效力属于()
刑法中因果关系的特点有()
甲和乙结婚后因无房居住,于2003年8月1日以个人名义向丙借款10万元购房,约定4年后归还,未约定是否计算利息。后甲外出打工与人同居。2006年4月9日,法院判决甲、乙离婚,家庭财产全部归乙。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假释的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犯罪未遂行为的特征和犯罪未遂的原因,犯罪未遂可分为()
构成特别累犯的犯罪类型是()
随机试题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提出,要坚持依法防治、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到2020年,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强化职业病源头治理的重点是()。
血凝块的回缩是由于
餐后胰岛素分泌增加有助于维持血糖水平的稳定。这一调节属于
骨折早期的功能锻炼包括()
A.活血通络B.活血化瘀,通脉止痛C.豁痰化瘀,调畅气血D.燥湿健脾,醒神开窍E.理气解郁,化痰醒神湿盛困脾证多寐的治法为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健康教育的定义是
急性胰腺炎最常见的病因是()。
下列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财务分析内容的表述,错误的是()。
下列各项中,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有()。
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方针政策都是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改革开放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所以改革开放是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以下哪种推理方式与上面的这段论述最为相似?()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