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各投资者分两次出资,其中,第一期为货币出资,第二期为实物出资;ABC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了两次验资。第二次验资一个月后,E公司在阅读了验资报告后判断D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由此E公司借给D公司人民币

admin2010-06-08  33

问题 D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各投资者分两次出资,其中,第一期为货币出资,第二期为实物出资;ABC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了两次验资。第二次验资一个月后,E公司在阅读了验资报告后判断D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由此E公司借给D公司人民币500万元(假设还款期限为借款后的半年)。到合同约定还款期限时,D公司无法归还E公司上述借款,E公司得知D公司在设立验资后将第一期所出的货币资金的大部分已抽回,现已完全失去偿债能力。E公司以AB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为不实报告且因注册会计师的过失使E公司遭受了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要求:
如果E公司直接对会计师事务所提起诉讼,请问人民法院如何确定诉讼当事人?

选项

答案人民法院应当告知E公司对ABC会计师事务所和D公司一并提起诉讼,如果E公司拒不起诉D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D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可将出资不实的出资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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