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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2010年一专一第29题) 试说明: 犯罪集团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2010年一专一第29题) 试说明: 犯罪集团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admin
2018-03-15
36
问题
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2010年一专一第29题)
试说明:
犯罪集团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选项
答案
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多次实行某种或几种犯罪而建立起来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人数较多(3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二是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的犯罪活动;三是有明显的首要分子:四是有预谋地实行犯罪活动:五是不论作案数多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或其具有的危险性都很严重。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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