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第三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第三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20-05-06
24
问题
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第三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第三人在行政复议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B、第三人只能经行政复议机构通知参加行政复议
C、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D、第三人在行政复议中享有与申请人基本相同的复议权利
答案
B
解析
选项B:第三人可以经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也可以主动申请参加行政复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mu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经王某请求,国家专利复审机构宣告原授予李某的专利权无效,并于2011年5月20日向李某送达决定书。6月10日李某因交通意外死亡。李某妻子不服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关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都江区规划局批准湖两居委会在月亮园居民楼附近搭建停车库两间。该居民楼24户居民以都江区规划局批准湖西居委会在月亮园居民楼附近搭建停车库影响通风、采光和通行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都江区规划局批准决定,法院经审查,认定此停车库小影响该居民
李某与赵某口头约定,李某将其房屋出租给赵某,租期为1年,租金为每月100元,每月的第一天交付该月租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租赁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市的乙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丙组织行使一定的行政职权,丙组织在行使相关职权时应当以()名义行使。
甲地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为由,将张某和赵某刑事拘留。请回答下列问题:检察人员在对本案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新华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采取账外经营、销售收人不入账的手段实施逃税。逃税数额16000元。市国税局稽查局对其作出按所逃税额的50%(即8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新华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不服,向市国税局申请复议。市国税局复议机构决定进一步核实新华玻璃工艺制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单位犯罪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追诉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有()。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2009年1月,甲(1993年4月生)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1年3月20日,甲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杀人后逃跑,6月被抓获。下列有关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下列句子中,属于兼语句的是()。
下列化合物中,铁的氧化数是+3的是
A.0.1mmB.0.2mmC.0.3mmD.0.5mmE.1.0mm金属烤瓷冠金属舌侧龈边缘的宽度般为
A、侧柏叶B、大青叶C、蓼蓝叶D、番泻叶E、紫苏叶气清香,味微辛()
A.乙胺丁醇B.利福平C.异烟肼D.对氨基水杨酸E.卡那霉素长期大量应用可致视神经炎、视力下降、视野缩小、出现盲点
药物致畸作用的妊娠敏感期是()。
以下关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者之间的区别,说法错误的是()。
小强期中考试失利,但是他没有气馁,而是认真分析了失败原因,找到了问题,确定了新的方向,小强这种对待挫折的方式是()
项目组成员中有一名专职的文件管理员,其主要职责之一是负责项目组的文件收发和保管。针对文件收发环节,以下叙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在VB中,函数过程与子程序过程的区别之一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