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 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
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 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
admin
2017-04-04
34
问题
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
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实二)
陈某将李某尸体拖入树林,准备逃跑时忽然想到李某身有财物,遂拿走李某手机、现金等物,价值1万余元。(事实三)
陈某在手机中查到李某丈夫赵某手机号,以李某被绑架为名,发短信要求赵某交20万元“安全费”。由于赵某及时报案,陈某未得逞。(事实四)
陈某逃至外地。几日后,走投无路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事实二与事实四。(事实五)
陈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将自己担任警察期间查办犯罪活动时掌握的刘某抢劫财物的犯罪线索告诉检察人员,经查证属实。(事实六)
问题:
对事实一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选项
答案
对事实一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因为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触犯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二者具有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牵连关系,从一重罪论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解析
事实一。根据《刑法》第177条之一规定,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行为类型包括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根据《刑法》第196条第1项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类型包括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由于这是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类型,所以这里的使用是指对银行职员、商场收银员等人使用,也即欺骗这些人而使用虚假的信用卡,而不包括对机器(如ATM机)使用。陈某用这种虚假的信用卡在商场购物,就属于对商场的收银员使用虚假的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陈某的前后两个行为具有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所以属于牵连犯,择一重罪论处。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无期徒刑)比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要高,所以最终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l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某市人民政府计划对本市各个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进行整顿,决定先由市人民政府的政策研究室组织制订一份关于整顿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的规范性文件。政策研究室经过各方面调查,征求有关工商、卫生行政职能部门的意见后,最后起草的文件经政策研究室主任的批准,以本研究室的名
案情:某县向阳村农民赵某、孙某、李某、钱某4人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由于他们个高体壮,天不怕地不怕,横行乡里,又常集结在一起活动,被当地农民称为“四大金刚”。某年5月,4人在太山镇集市上“要”走农民万某草鱼3条及农民帅某瘦肉10斤,还将帅某肉摊掀翻,而后大摇
广宁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以神码电子公司为被告所提起的诉讼中,连发生物技术公司的诉讼地位如何?法院可否把连发生物技术公司追加为当事人?相对于甲、乙两公司,广宁公司对神码电子公司的债务是否享有优先权?为什么?
案情:甲、乙、丙三人相约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服装,约定甲出资100万元,其出资构成为:人民币30万元,甲的劳务作价20万元,土地使用权作价50万元。乙以其拥有的服装类注册商标“红星”出资,评估价为100万元。丙以机器厂房出资,评估价为50万元。经商定,
案情:甲公司为一大型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董事会成员11人,董事会成员全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经董事会同意,副董事长兼任公司经理,其中一名董事在乙公司兼任经理。监事会成员4人,职工代表1人,由职工代
一房地产开发商打出广告,称某商品房24小时保安值班,绝对安全,丢失重要财产,给予赔偿。胡女士正由于安全保证而购买了该处商品房的顶层,并与房地产开,发商委任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入住协议书。入住后的一个星期,胡女士下班后将摩托车停放在小区内。第二天上班时,突然发
永固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没有设立股东会,由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董事会成员有5人,全部是国家投资的机构任命的干部,无一职工代表,董事长索相私下还兼任另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图书发行事业)的负责人。
刘美应以谁为被告起诉?设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刘美与被告达成协议,由被告赔偿刘美1000元,并且被告当庭将1000元给付刘美。这些情况均被记入笔录,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均签了字。次日,刘美反悔,认为被告赔偿数额过少,声称人民法院在调解之前并未征
本案中尼康相机的买卖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为什么?胡某对商场的要求不予理睬后,带着该相机去黄山旅游,旅游途中不慎将相机摔下悬崖,则如何对商场承担责任?
案情:2003年5月,胡某到某市百货商场买照相机,该商场售货员因工作疏忽,错将一架尼康相机价格4500元标成450元。胡某看到这架相机价格便宜而且性能良好,便买了下来。事隔一周后,商场盘点时发现了错误,就派人找到胡某,要求他补足货款或退款退货,而胡某认为标
随机试题
在借贷期限内根据市场资金供求变化定期调整的利率是()
等电点
下列叙述中与阿莫西林不符的是
白银市丰华区浩宇水泥有限公司,系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水泥及水泥制品,法定代表人为伍某。经查,该公司利用购货方是本地区不索要发票的混凝土生产企业或个人,采取设置账外账等手段,将这部分收入不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
文天祥的“万象画图里,千崖玉界中”运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说明临海的武坑犹如海上缥缈的仙国。()
法律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唐代时期在总结前代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永徽律疏》,即《庸律疏议》。《永徽律疏》的完成标志着封建立法达到最高水平,成为中华法系法律制度的代表性
设P1=,P2=,则必有().
"Themorethatyouread,themorethingsyouwillknow.Themorethatyoulearn,themoreplacesyou’llgo."Thesesimple-but-t
Asisknowntoall,tradeandspecializationgohandinhandandenableeachofustohavemoreproductstous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