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法的本质归结为理性,是( )的观点

admin2019-05-09  20

问题 将法的本质归结为理性,是(    )的观点

选项 A、英国的洛克
B、美国的庞德
C、荷兰的格劳秀斯
D、德国的萨维尼

答案A,C

解析 理性论将法的本质解释为理性、人性等,认为自然法高于实在法。17—18世纪,古典自然法学派的理性论主要代表人物有荷兰的格劳秀斯、斯宾诺莎,英国的霍布斯、洛克,德国的普芬道夫,法国的孟德斯鸠、卢梭等。美国的庞德在法的本质上的观点为社会控制论;萨维尼支持的为民族精神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lK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