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甲公司与瑞士乙公司订立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仲裁机构仲裁,但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13-12-28  26

问题 我国甲公司与瑞士乙公司订立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仲裁机构仲裁,但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
B、如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该仲裁机构应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
C、如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地有两个仲裁机构,成立较早的仲裁机构应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
D、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不得视为约定了仲裁机构

答案A,B

解析 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本题的测试点是涉外仲裁制度。2006 年 9 月 8 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 定 :“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 因此,选项 A 正确。该解释第六条规定:“仲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 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因此,选项 B 正确,C 项错误 。该 解 释 第 四 条 规 定 :“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但当事人达成补充 协议或者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能够确定仲裁机的除外。”因此,D 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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