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下列关于证据的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2020-01-24  38

问题 刑事诉讼中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下列关于证据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B、证据有三个特征,即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C、证据法定种类中的物证、书证都属于实物证据
D、犯罪嫌疑人关于自己行为无罪的辩解不属于证据

答案A,B,C

解析 A 项正确,来源不明的材料属于传来证据,传来证据是指来源于他人转述或传抄等间接途径的第二手事实材料,运用传来证据时,必须证明原件确曾存在过或者此刻仍然存在,来源不明的材料无法得知该材料的真实性,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B 项正确,证据的“三性”是指:第一,证据的客观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第二,证据的关联性,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第三,证据的合法性,这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
C 项正确,在刑事诉讼中,凡是表现为物品、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物证、书证属于实物证据。
D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犯罪嫌疑人的无罪辩解属于证据。
故正确答案为 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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