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王某在外打工,其妻赵某在家务农。王某打工时遇车祸身亡,遗留一张一万元存款存折,由赵某保存。一年后,赵某欲再嫁,王某的父亲和兄弟称“寡妇再嫁不带产”,王某挣的钱是王家的财产,不能由赵某带走,要赵某交出王某遗留的一万元存款,否则不许赵某再嫁。 王某父亲和
王某在外打工,其妻赵某在家务农。王某打工时遇车祸身亡,遗留一张一万元存款存折,由赵某保存。一年后,赵某欲再嫁,王某的父亲和兄弟称“寡妇再嫁不带产”,王某挣的钱是王家的财产,不能由赵某带走,要赵某交出王某遗留的一万元存款,否则不许赵某再嫁。 王某父亲和
admin
2019-07-24
24
问题
王某在外打工,其妻赵某在家务农。王某打工时遇车祸身亡,遗留一张一万元存款存折,由赵某保存。一年后,赵某欲再嫁,王某的父亲和兄弟称“寡妇再嫁不带产”,王某挣的钱是王家的财产,不能由赵某带走,要赵某交出王某遗留的一万元存款,否则不许赵某再嫁。
王某父亲和兄弟的主张是否成立?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
选项
答案
王某的父兄的要求有合理的成分,但应区分具体的财产再下结论。 所谓“寡妇再嫁不带产”中的“产”即指“财产”,对此财产应当区分丧偶妇女的个人财产及丧偶妇女原大家的财产来分别对待。对于丧偶妇女个人的财产,丧偶妇女再嫁当然可以带走,但对于非属于她的财产;她不能带走,这种要求是正确的。 本案中,王某遗留的一万元存款存折一直由赵某保存,即王某死后,其遗产一直未进行分割和继承。王某的父亲作为王某的法定继承人,是有权继承其遗产的。现赵某再嫁,王某父亲提出要求,就应当对王某的遗产进行分割继承,确定哪些财产不属于赵某的财产不应由赵某带走。王某的一万元存款是其与赵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收入,应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所以在进行遗产分割时,首先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妻子的一份分割出来。一般而言,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即夫5000元,妻5000元。对于属于王某的5000元,再适用法定继承,由王某父亲与赵某继承,各得2500元。因此,这一万元存款中有2500元不属于赵某的财产,王某的父亲有权要求赵某留下,剩下的7500元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赵某再嫁时有权带走。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f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15周岁,是当地著名的童星,其通过广告代言获得收入10万元,并打算用其中的2万元购买苹果电脑。根据我国民法规定,王某应该()
李某今年17周岁,通过自己的劳动收入能维持正常的生活需要,李某是()
《刑法》第389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
下列情形中,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是()
孙某被聘在国有公司担任职务,后因该国有公司与某外商企业合资,国有公司占10%的股份,孙某被该国有公司委派到合资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孙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合资企业价值5万元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对孙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关于量刑情节,说法正确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请分析“不能抗拒”和“不能预见”的含义。
在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时,出质人
简述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简述主犯和首要分子的区别。
随机试题
下列组织中属于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但其工作人员的称谓不叫公务员的是
正确的乙醇拭浴操作是()。
血管瘤硬化剂治疗最常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咧》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下列方法中,属于趋势预测分析法的有()。
(本题可用英文作答)A建筑公司其注册地在甲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2月一5月其业务情况如下:(1)2017年2月通过招投标取得乙地甲供工程项目,其全部工程价款为5000万元,且甲方提供一切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因A建筑公司建造能力有限,经甲方
幼儿意识到自己和他人一样都有感情、有动机、有想法,这反映幼儿()
设平面区域D:1≤x2+y2≤4,f(x,y)是区域D上的连续函数,则等于().
英文缩写CAM的中文意思是_______。
Whatareyouadvisedtodiscussregularlywithyouremployees?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