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工企业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某技术监督局依据《产品质量法》某条的规定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查以技术监督局的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不当为由判决撤销了处罚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08-09-01  27

问题 某化工企业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某技术监督局依据《产品质量法》某条的规定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查以技术监督局的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不当为由判决撤销了处罚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技术监督局不得再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B、技术监督局不得再对该企业作出罚款决定,但可以作出其他行政处罚
C、技术监督局可以依据原处罚决定适用的《产品质量法》条文规定作出与原来不同的处罚决定
D、技术监督局可以依据原处罚决定适用的《产品质量法》条文规定以外的相关条款作出与原来相同的处罚决定

答案D

解析 由于技术监督局的处罚决定已经被法院撤销,因此技术监督局再对该企业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或是其他的处罚决定,都不违反一事不再罚的原则,都是法律所允许的,所以A、B两项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法院以适用法律不当撤销技柬监督局的处罚决定即意味着技术监督局最初在作出的处…罚决定时所适用的法律条款是错误的,因此当被撤销原处罚决定而重新作出新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就不应当适用原来相同的条款,所以C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排除A、B。C项后,本题的正确答案应当为Do因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当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同时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4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结果相同,但主要事实或者主要理由有改变的,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55:条规定的情形。”因此D项中技术监督局依据原处罚决定适用《产品质量法>条文规定以外的相关条款作出与原来相同的处罚决定,是属于“主要理由有改变”的情形,而非(行政诉讼法}所禁止的情形,据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也应当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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