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李某死后留下一套房屋和数十万存款,生前未立遗嘱。李某有三个女儿,又收养了一子。大女儿中年病故,留下一子。养子收入丰厚,却拒绝赡养李某。在两个女儿办理丧事期间,小女儿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留下一女。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李某死后留下一套房屋和数十万存款,生前未立遗嘱。李某有三个女儿,又收养了一子。大女儿中年病故,留下一子。养子收入丰厚,却拒绝赡养李某。在两个女儿办理丧事期间,小女儿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留下一女。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
2021-09-20
36
问题
李某死后留下一套房屋和数十万存款,生前未立遗嘱。李某有三个女儿,又收养了一子。大女儿中年病故,留下一子。养子收入丰厚,却拒绝赡养李某。在两个女儿办理丧事期间,小女儿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留下一女。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二女儿和小女儿之女均是李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B、大女儿之子对李某遗产的继承属于代位继承
C、小女儿之女属于转继承人
D、分配遗产时,养子应当不分或少分
答案
A
解析
小女儿之女是转继承人,其继承的是小女儿的份额,不是李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e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的,承诺的生效时间是()(2013年一专一第33题)
2010年3月1日,甲(男,1992年12月10日出生)和乙(女,1995年8月1日出生)为购买高档手机骗走邻居家3岁的小孩,准备将其卖出。两人将孩子关在城郊一处废弃库房后,甲去外地寻找买主,并安排乙看管孩子。孩子哭闹不休,乙难以忍受,离开库房,弃之不顾。
“双方一切财物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运用婚姻法有关夫妻财产制度对此观点加以分析。(2012年一专一第56题)
根据法律规定,定金的种类包括()(2011年一专一第48题)
甲委托乙以乙的名义为甲购买一辆汽车。乙与丙签订购车合同后,由于甲的原因不能依约向丙支付购车款,乙遂向丙披露了委托人甲。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7年一专一第25题,2017年一法专一第12题)
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是()(2011年一法专一第18题)
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012年一专一第31题)
甲因出国工作,将自己的宠物犬寄养在朋友乙家。2015年5月2日,乙擅自决定将该犬卖给同事丙,乙、丙二人约定,宠物犬价格为5万元,2015年8月30日双方同时交付。丙为按时向乙付款,于2015年8月20日向丁借款3万元,以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抵
下列人员中,可以成为脱逃罪主体的有()(2011年一专一第43题)
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是()。
随机试题
用于预防阿司匹林引起出血的药物是
A.机械性肠梗阻B.重症肌无力C.青光眼D.阿托品中毒E.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新斯的明在临床上的主要用途是
(2008年)对于一个位置控制系统,下列对非线性现象的描述哪项是错的?()
基层必须具有足够的()。
应划入“待定产权资产”暂不列人企业评估范围的资产包括()。
下列( )属于社区照顾模式的不足。
当有学生出现中暑症状时,以下做法错误的是()。
使用可变长子网掩码技术将IP地址块172.30.160.128/25划分出3个子网,分别用于图6-15中的单位A、单位B和服务器群。其中,第1个子网(即单位A)要求能容纳60台主机,第2个子网(即单位B)要求能容纳28台主机,第3个子网(即服务器群)要求
【131】我看来,家书是一种最自然、最温馨、最具亲和力的【132】。在读那些著名的家书——比如《板桥家书》或《傅雷家书》【133】,总有一种发【134】内心的激动,我甚至能【135】中闻到南方老家油菜花的芬芳、梅干菜的馨香,听到黄梅调间隙时胡琴的婉转悠扬。
MyfriendPaultoldmeaoldjokeaboutatravelingsalesmanthe76.______otherday.Theman’snamewasPhilandheusedt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