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08-10-08  33

问题 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不得制定规章,应当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B、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须由法规规章规定
C、行政法规应由国务院起草、讨论和通过,国务院部门不能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单位
D、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依据法律制定规章

答案D

解析 《立法法》第72条规定,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因此,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并不是不能制定规章,只是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所以A项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5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规章并不能规定收取费用的问题,因此B项错误。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0条规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可见,国务院部门也可能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单位。所以C项不正确。
《立法法》第7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因此,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依据法律制定规章,因此D项正确,应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ZK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