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16-09-14  42

问题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法律案
B、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3次委员长会议审议后再交付常委会表决
C、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草案公布,征求意见
D、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答案A,D

解析 《立法法》第26条规定,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A选项正确。《立法法》第28条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注意,是“常委会审议”而不是“委员长会议审议”,B选项错误。《立法法》第37条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因此法律草案应当公布,经委员会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C选项错误。《立法法》第35条规定,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YA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