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措施条例》,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dmin2015-09-11  24

问题 根据《保障措施条例》,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选项 A、保障措施中“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是指某种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B、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指进口数量的绝对增加或与国内生产相比的相对增加
C、终裁决定确定不采取保障措施的,已征收的临时关税应当予以退还
D、保障措施只应针对终裁决定作出后进口的产品实施

答案D

解析 根据《保障措施条例》第2条的规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以下除特别指明外,统称损害)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保障措施”。故A项说法正确,不选。
    第7条规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是指进口产品数量的绝对增加或者与国内生产相比的相对增加”。绝对增加是进口产品的数量的实际增长。如,某产品的进口量从1000吨增加为2000吨。而相对增加是相对于进口国国内生产总量而言,进口产品的市场份额的增加;并且,实际进口量不一定发生改变。例如,某一进口国每年进口彩电1000台,其国内彩电生产量从4000台/年降到2000台/年:在进口量不变的情况下。进口产品的市场份额从20%上升为33.3%。故B项说法正确,不选。
    第25条规定,“终裁决定确定不采取保障措施的,已征收的临时关税应当予以退还”。故C项说法正确。不选。
    第22条规定,“保障措施应当针对正在进口的产品实施,不区分产品来源国(地区)”。故D项表述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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