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学校非法解聘教师,被解聘教师要求县人事局和县教育局处理,县人事局和教育局共同作出《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学校继续聘用该教师,并给予1万元经济损害赔偿。该学校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行处理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某学校非法解聘教师,被解聘教师要求县人事局和县教育局处理,县人事局和教育局共同作出《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学校继续聘用该教师,并给予1万元经济损害赔偿。该学校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行处理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3-02-20
45
问题
某学校非法解聘教师,被解聘教师要求县人事局和县教育局处理,县人事局和教育局共同作出《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学校继续聘用该教师,并给予1万元经济损害赔偿。该学校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行处理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县人事局和教育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当自该学校的法定起诉期限期满之日起 120日内提出
B、县人事局和教育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该县法院受理
C、如果县人事局和教育局自己有强制执行权,法院就不应该受理
D、法院受理申请执行案件后,应当由本院执行庭在30日内对行政处理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答案
B
解析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88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提出。所以A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89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所以B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87条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定既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所以C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三十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本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所以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S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哪些内容在我国现行宪法中得到明确规定?()
下列选项中,关于选举权的普遍性的表述中,哪一选项最为恰当?()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的哪些人员享有选举权?()
有关本案中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劳动合同的效力的下列评论,哪项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种关于诋毁商誉行为的表述是正确的?()
1938年7月19日,在莫斯科召开的第一次全苏法律科学工作者会议上,下列哪一位给法律下了这样一个定义:“法是以立法形式规定的表现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则和为国家政权认可的风俗习惯和公共性规则的总和,国家为了保护、巩固和发展对于统治阶级有利的和惬意的社会关系和
下列哪一情况下,原审法院应当停止执行死刑?()
下列案件中,导致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的主体重合的是()。
朱某,1983年5月21日出生。2001年4月20日,朱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2001年5月30日,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的过程中,朱某以指定辩护人牛律师的父亲与自己的父亲曾一起做生意,后来交恶为由,拒绝牛律师为其进行辩护,并由自己的父亲
卡车司机甲在行车途中,被一吉普车超过,甲顿生不快,便加速超过该车。不一会儿,该车又超过了甲,甲又加速超过该车。当该车再一次试图超车行至甲车左侧时,甲对坐在副座的乙说:“我要吓他一下,看他还敢超我。”随即将方向盘向左边一打,吉普车为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机重
随机试题
针道固位形的深度一般要求穿过釉牙本质界到达牙本质内约
治疗落枕的主穴是()
哪些信件属于要约?为什么?如果建筑公司发给乙厂的信由于邮局的原因而没能在4月20日送达给乙厂的,乙厂并没有表示是否接受这封迟到的信函。建筑公司和乙厂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在中国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拟订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草案中,下列有关出资方式的约定,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一般很少提出个人要求,分析问题比较合情合理,能够理解导游的工作,也希望导游能够理解和尊重他们,注重对旅游风景的独自欣赏。以上是对()游客的描述。
葡萄酒酿制期间,酵母细胞内由ADP转化为ATP的过程()。
由于地球上的化石燃料储量有限,全球掀起了寻找替代能源的热潮,生物质燃料就是其中的一种替代能源。以下关于生物质燃料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48)。
Whatdoweknowabouttheoriginoflanguag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