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农方某与韩某签订了一批白菜买卖合同,约定如果今年方某的白菜丰收,将出售1000千克给韩某。该合同属于( )。

admin2013-08-13  24

问题 菜农方某与韩某签订了一批白菜买卖合同,约定如果今年方某的白菜丰收,将出售1000千克给韩某。该合同属于(    )。

选项 A、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B、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C、附始期的合同
D、附终期的合同

答案A

解析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的条件,是指将来发生的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分为延缓条件与解除条件,这是根据条件的效力而区分的。延缓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使法律行为只有当约定的事实出现时,才发生效力的条件。解除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存续,使已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实现时终止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示中含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是不确定的偶然性事实,期限是确定的必然性事实。本题中,白菜丰收的事实是将来发生与否不确定的事实,因此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并且是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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