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高尔夫球及球具生产厂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一批PU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税款1.7万元,委托乙企业将其加工成100个高尔夫球包,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万

admin2018-05-25  22

问题 甲企业为高尔夫球及球具生产厂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一批PU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税款1.7万元,委托乙企业将其加工成100个高尔夫球包,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34万元;乙企业当月销售同类球包不含税销售价格为0.25万元/个。
    (2)将委托加工的球包全部收回并批发给代理商,收到不含税价款28万元。
    (3)购进一批碳素材料、钛合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5.5万元,委托丙企业将其加工成高尔夫球杆,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
    (4)委托加工收回的高尔夫球杆的80%当月已经销售,收到不含税价款300万元,尚有2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在11月初对甲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企业已经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丙企业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其他资料:高尔夫球及球具消费税税率为10%,以上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在当月抵扣。
    要求:
计算甲企业批发球包应缴纳的消费税。

选项

答案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甲企业批发球包应缴纳的消费税=28×10%-2.5=0.3(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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