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发生下列情形,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部分,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是( )。(2013年)

admin2019-04-04  51

问题 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发生下列情形,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部分,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是(    )。(2013年)

选项 A、债务人死亡,遗产继承人拒绝偿还的
B、债务人解散,清算程序拖延达3年的
C、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无法追偿的
D、债务人4年未清偿,追偿成本超过应收账款的

答案C

解析 选项A: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进项B错误;选项D: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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