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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和小张参加了本单位的“普法”活动之后,对“法的适用”问题发生如下争执: 争执①:小王认为,如果今年生效的地方性法规与去年生效的行政法规就同一事项所作出的规定互相矛盾,那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优先适用地方性法规。小张认为,在这种情况下
小王和小张参加了本单位的“普法”活动之后,对“法的适用”问题发生如下争执: 争执①:小王认为,如果今年生效的地方性法规与去年生效的行政法规就同一事项所作出的规定互相矛盾,那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优先适用地方性法规。小张认为,在这种情况下
admin
2021-06-10
29
问题
小王和小张参加了本单位的“普法”活动之后,对“法的适用”问题发生如下争执:
争执①:小王认为,如果今年生效的地方性法规与去年生效的行政法规就同一事项所作出的规定互相矛盾,那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优先适用地方性法规。小张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必采用“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有权自由裁量使用何种规范性法律文件。
争执②:小王认为人民法院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严格按照法条的字面含义理解和适用法律,小张认为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立法目的或者法律精神合理适用法律进行裁决。
问题:请问小王和小张在争执①②中的观点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1)小王和小张在争执①中的观点都不正确。 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所以当今年生效的地方性法规与去年生效的行政法规就同一事项所作出的规定相互矛盾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裁判。 (2)争执②中小王说法过于绝对,小张说法正确。 理由: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由于这种活动是以国家名义来行使,因此也称为“司法”,法的适用是实施法律的一种方式。 人民法院在进行裁判时,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法定的程序,正确适用法律处理问题。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基于公平、正义、自由、公序良俗等法律精神和原则,可以根据立法目的或者法律精神合理适用法律进行裁判。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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