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被告是省发改委还是甲市乙区政府?为什么? 二审法院如果认为一审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理由不成立,应当如何处理?

admin2014-07-01  22

问题 本案的被告是省发改委还是甲市乙区政府?为什么?
二审法院如果认为一审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理由不成立,应当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一审法院的裁定,指令一审法院依法立案受理。

解析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或者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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