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甲公司签发的支票上,中文大写记载的金额为“壹万玖仟捌佰元整”,而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的金额为“19810元”。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支票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dmin2020-04-14  25

问题 (2015年)甲公司签发的支票上,中文大写记载的金额为“壹万玖仟捌佰元整”,而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的金额为“19810元”。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支票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支票无效
B、经甲公司将金额更改为一致并签章后,支票有效
C、支票有效,以中文记载为准
D、支票有效,以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为准

答案A

解析 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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