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违法所得案件没收程序的案件范围。

admin2023-02-02  30

问题 简述违法所得案件没收程序的案件范围。

选项

答案《刑事诉讼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刑诉法解释》第507条将上述条款解释为:“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后逃匿,在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的;(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就第一类案件而言,“贪污犯罪”,应从广义理解,即不仅包括贪污罪,还包括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贿赂犯罪”包括受贿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恐怖活动犯罪”包括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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