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个体工商户,2009年6月在某百货商场租赁一柜台用于销售德利公司生产“昕薇”牌西装,并采取下列促销措施,其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admin2014-10-28  25

问题 张某是个体工商户,2009年6月在某百货商场租赁一柜台用于销售德利公司生产“昕薇”牌西装,并采取下列促销措施,其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选项 A、所雇用的销售人员都身着该百货商场的工作服,佩戴该百货商场的营业标志
B、以明示的方式给购买者折扣,但没有入账
C、举办抽奖式销售活动,最高奖为价值5000元的电视机一台
D、以德利公司的名义直销“昕薇”牌西装

答案A,B,D

解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所以A项错误。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所以B项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第13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D项以德利公司的名义直销的行为当然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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