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乙脚踢其宠物,而将乙打伤,公安局对甲处以500元罚款处罚和行政拘留5日。甲对其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处罚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6-01-15  28

问题 甲因乙脚踢其宠物,而将乙打伤,公安局对甲处以500元罚款处罚和行政拘留5日。甲对其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处罚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通知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乙拒绝参加的不影响诉讼继续进行
B、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公安局和人民法院依法可以根据甲的申请决定停止处罚的执行
C、行政诉讼终结后,甲拒绝缴纳罚款的,公安局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甲强制执行,申请的期限是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
D、行政诉讼终结后,甲拒绝缴纳罚款的,公安局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甲强制执行,申请的期限为判决书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

答案A,B,D

解析 A选项考查第三人问题,《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B选项考查行政诉讼停止执行问题。《行政诉讼法》第56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原告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3)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公安局可以是主动停止执行也可以是依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必须是依申请停止执行,而且有条件限制。但是本题B选项用了“可以”,并没有绝对。所以B正确。C选项和D选项考查的是行政行为经过诉讼被判决履行后申请执行的问题。《行政诉讼法》第95条规定调解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行诉解释》第84条规定,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安局为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判决的期限为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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