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如何理解司法效率,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014年卷一46题)

admin2018-07-16  31

问题 关于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如何理解司法效率,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014年卷一46题)

选项 A、司法效率包括司法的时间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和司法活动的成本效率
B、在遵守审理期限义务上,对法官职业适德上的要求更加严格,应力求在审限内尽快完成职责
C、法官采取程序性措施时,应严格依法并考虑效率方面的代价
D、法官应恪守中立,不主动督促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完成诉讼活动

答案D

解析 《法官行为规范》第5条规定:“一心为民。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到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坚持能动司法,树立服务意识,做好诉讼指导、风险提示、法律释明等便民服务,避免‘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据此,法官尽管应恪守中立,但为落实司法为民,也可主动督促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完成诉讼活动。另外,从司法效率和公正的角度讲,这属于司法公正的体现,而非司法效率的体现。故D项说法错误,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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