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物资(非金银首饰)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的会计科目是( )。

admin2020-08-03  46

问题 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物资(非金银首饰)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的会计科目是(    )。

选项 A、管理费用
B、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C、营业税金及附加
D、委托加工物资

答案B

解析 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用于连续加工的,则不计入成本,计入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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