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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2018年)区公安分局以曹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为由将曹某刑事拘留,区检察院批准对曹某的逮捕。区法院判处曹某构成侵占罪,不予刑事处罚。曹某上诉。甲市中级法院判决曹某无罪。判决生效后,曹某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2018年)区公安分局以曹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为由将曹某刑事拘留,区检察院批准对曹某的逮捕。区法院判处曹某构成侵占罪,不予刑事处罚。曹某上诉。甲市中级法院判决曹某无罪。判决生效后,曹某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dmin
2020-11-19
28
问题
(2018年)区公安分局以曹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为由将曹某刑事拘留,区检察院批准对曹某的逮捕。区法院判处曹某构成侵占罪,不予刑事处罚。曹某上诉。甲市中级法院判决曹某无罪。判决生效后,曹某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区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区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C、因为曹某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国家不予赔偿
D、曹某申请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答案
B,C
解析
A选项不当选、B选项当选。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可见当区法院判处曹某有罪,最终被中级法院改判无罪时,应该由区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C选项当选。虽然曹某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但是在审判期间他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也即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最终判决无罪意味着曹某被错误羁押,因此这段时间应当予以赔偿。
D选项不当选。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可见,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属于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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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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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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