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

admin2014-03-17  56

问题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这是自1994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第3次提高个税免征额,2006年,免征额从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免征额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此次修法涉及的减税额是最大的一次。2011年4月,初次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将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将现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税税率,由9级超额累进修改为7级超额累进。6月27日,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将超额累进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
下列对个人所得税认识正确的是(    )。

选项 A、每个有正当收入的公民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B、每个公民的所有收入都在纳税范围内
C、个人所得税对调节个人收入具有重要作用
D、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利于社会分工和生产专业化的发展

答案C

解析 只有当公民个人的正当收入超过国家规定缴税的起征点,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故A项错误。并不是公民的所有收入都在纳税范围之内,故B项错误。C项表述正确,是个人所得税的作用,D项不是个人所得税的作用。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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