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 人民日报:共享单车如何便民不扰民 共享经济并不意味着无序竞争,应始终坚持法治经济、诚信经济的底线。 如今在很多城市的道路上,出现了一道亮丽景观:很多人骑着同一种颜色、同一种款式的自行车来来往往。这些自行车有一个共同称谓——共

admin2018-07-18  32

问题 材料1
    人民日报:共享单车如何便民不扰民
    共享经济并不意味着无序竞争,应始终坚持法治经济、诚信经济的底线。
    如今在很多城市的道路上,出现了一道亮丽景观:很多人骑着同一种颜色、同一种款式的自行车来来往往。这些自行车有一个共同称谓——共享单车。这并非新鲜事物,因为早在几年前很多地方党委政府就打出了“绿色交通”的口号,在街头巷尾摆放了很多公用自行车。与以往不同的是,共享单车大多是经政府批准、由企业投资经营的,并且它打破了以往固定车位的束缚,“想停哪里就停哪里,使用起来更方便”。但问题来了,“想停哪里就停哪里”也是备受社会诟病的问题,乱停乱放往往有碍行人出行、车辆通行和交通秩序。共享单车因“共享”而兴起.也因“共享”而开始出现问题。
    截至目前,共享经济至少包含三种模式:一种是由政府直接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比如公立医院和学校;一种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比如一些社区养老机构;第三种则是由市场主体提供的.但服务内容具有很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比如今天的共享单车。无论是哪种模式,无论提供服务的内容是什么,都应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共享经济并不意味着无序竞争。在市场准入机制上。公立医院和学校的建设要符合城市规划,社区养老机构要依法予以登记,同样的,共享单位的投入运营也要接受政府审批监管,严防“一窝蜂”“搭便车”。在市场运营管理上,看病上学要符合卫生法、教育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社区养老也会涉及机构、老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样的,使用共享单车也并非“从心所欲”,交通法规应该是所有道路交通工具必须遵守的共同法律。我们还需要深刻认识到,共享单车共享的不仅仅是一辆自行车,还应该是共同的道路交通秩序,我们不能因为一个“共享单车”的美名而忽略公共秩序的维护,否则共享单车投放越多,公共秩序遭受破坏的可能就越大,如此就是因小失大、得不偿失了。
    在社会舆论中,还有一些人开始为企业担心:自行车损坏了,被偷了,怎么办?谁来赔?这既是对企业管理能力和水平的考验,也是检验社会诚信的一个窗口。一位经营该业务的企业负责人表示,互联网是让共享变成可能的一把钥匙,也是解决共享经济中一些问题的开关。支付押金和扫描单车上的二维码都是让使用者与企业建立和保持关系的关键环节。特别是随着实名制的逐步应用,回溯和倒查越来越方便。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越是共享经济,越应该是诚信经济,这既是指企业的诚信经营,也应该是广大群众的诚信使用,共享的程度越高,对诚信的要求也越高,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持久的共建共享、互利互惠。
    如今,一辆小小的自行车,前置了一个“共享"的定语,已然成为社会热议的新鲜事。未来类似于共享单车的共享经济可能还会出现,这就需要认真研究三方面问题:一是政府如何管.管什么?是管企业还是管单车?如何激发和督促做好内部管理、末端管理?二是企业如何处理好“共享”和“经济”之间的平衡,如何防止打着“共享”的噱头不顾一切地赚钱?三是如何帮助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共享经济,特别是通过法律制度、诚信体系等,妥善把握个人需求和公共利益的关系?我们说,共享经济并不新鲜,只是提供“共享”的主体开始多元了,提出的问题和挑战随之复杂了。只要全社会的方方面面共同努力,始终坚持法治经济、诚信经济的底线,必然会实现最大程度的共建共享。
    材料2
    共享单车如何实现文明共享
    如今,在北京、上海、昆明等各大城市的大街上,橙色、黄色、蓝色的共享单车,成为解决人们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的极佳选择,受到普遍欢迎。然而,一段时间以来,恶意损坏、乱停乱放等“负面”新闻屡见报端。人们不禁要问,共享单车何时能实现文明共享?
    近日,一篇《共享单车,一面国民素质的照妖镜》的文章在网络上得到广泛转载传播。看到图片上“被肢解”“被上树”“被焚烧”的单车,网友留言里充满指责、愤怒,并呼吁要严打这种恶意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原本应该文明共享的单车被恶意损坏或占为已有,使用者不按规定地随意停放,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在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倪素香看来,从一定程度上说,共享单车确实像一面反映国民素质的镜子,“照”出了现阶段我国公民道德素质的不尽如人意。“我国国民公共道德素质一直以来是个令人担忧的问题。政府历来也高度重视公民道德素质的培育和提升。特别是当经济发展之后,人们对道德素质有更高的期许。正因为如此,在新的经济业态中每次出现公民道德素质低的事件,总能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李伦认为,在共享单车这个新的场景中,不文明甚至违法现象的出现必然会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各类媒体纷纷对这些不文明甚至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曝光,社会各界对共享单车如何实现文明共享积极建言献策。“这些关注、讨论和实践,都将助力我国公民道德素质,尤其是社会公德的进一步提升。”共享单车是“互联网+”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不仅提高了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为企业赚取了利润,也便利了人们的生活。“出现不文明甚至违法行为,固然有个人道德素质和道德自律的问题,但也有法律制度落后、监管缺位的问题。”倪素香指出,在社会生活中,仅仅依靠个人自觉往往无法完全履行道德义务。虽然“不得损坏、偷窃、侵占和不当使用他人、公司或公共财物”等普遍规范对共享单车市场仍然有约束力,但新事物的出现需要更多具体的规范来更好地约束企业和个人的行为。李伦认为,规范人的行为有多种规范力,包括法律、道德、市场、技术等。技术常常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规范力,但事实上技术规范力在我们的生活场景中屡见不鲜,如各类报警器和安全带等。
    ——《光明日报》(2017年4月2日)
    请回答:
合格的单车共享者应该如何对待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选项

答案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具有一致性,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公民有骑行单车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做到文明骑行。不尊重别人的权利,自己就可能失去权利。不允许一些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或者多享受权利少承担义务。总之,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密不可分,相互依存,互利共赢。没有权利,义务的设定就失去了目的和根据;没有义务,权利的实现也就成为空话。合格的单车共享者必须学会正确处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才能实现共享单车文明共享。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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