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在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两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甲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甲在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两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甲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admin
2014-06-10
30
问题
甲在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两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甲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选项
A、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一年除斥期间
B、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可以,因未过两年诉讼时效
D、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通则规定的重大误解、除斥期间、撤销权行使等知识。
撤销权是权利人以其单方的意思表示变更或撤销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的权利。它的产生须具备法律规定的事由,依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撤销事由包括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其所进行的民事行为的性质、内容等的理解上有重大的错误。因重大误解而为民事行为,是因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而造成的。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除斥期间的特征包括:
(1)只需一个构成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
(2)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同意权、撤销权等;
(3)除斥期间届满后,消灭的是实体权利本身;
(4)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可适用中断、中止和延长的规定。
撤销权的行使期间是指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界限。依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三条规定,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以保护。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除斥期间。 本题中甲购买人造钻石后,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如果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则超出了撤销权行使的一年除斥期间,因此其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5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事业单位负责人甲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150余万元贷给另一公司,所得高利息归本单位所有。甲虽未牟取个人利益,但最终使本金无法收回。关于该行为的定性,下列哪几种是可以排除的?
人民法院应当为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提供方便和保证必要的时间,这些材料包括()。
孙某以张某构成诽谤罪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县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决定对本案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在张某未被羁押的情况下,该法院立案后应在下列哪个时间内宣判?
王某由于经营木材生意,被A区工商局和B市公安局联合执法,罚款1万元。现在赔偿请求人王某因此对A区工商局和B市公安局提起赔偿诉讼,应当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
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的表述,正确的有哪些选项?()
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根据刑法规定与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卷二真题试卷第9题)
赵某因不服某一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欲提起行政诉讼,而在行政诉讼中,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下列情形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甲公司与甲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由于资金短缺,甲公司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要改变土地用途,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真核生物转录生成的mRNA前体的加工过程不包括()(1999年)
A.炔诺酮5mgB.甲地孕酮2mgC.18甲基炔诺酮D.双炔失碳脂7.5mgE.维生素B610mg
国内投资项目,应分析出资人出资比例的()、合理性。
借款人申请设备贷款,须具备银行要求的下列条件()。
已知某设备原值60000元,累计折旧27000元,如现在变现,则变现价值为40000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为40%,那么,继续使用该设备引起的现金流出量为()元。
上海近代建筑中巴洛克建筑的实例是()。
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因特网中的主机和路由器,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I.主机通常需要实现TCP协议Ⅱ.路由器必须实现TCP协议Ⅲ.主机必须实现IP协议Ⅳ.路由器须实现IP协议
试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新闻学术研究。(厦门大学,2009年)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