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请分析: 法条

admin2019-07-10  37

问题 《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请分析:
法条中规定的是什么内容?该内容的法理基础是什么?

选项

答案该法条规定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违反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其法理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法学通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5W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