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小区徐某未获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便在自住房前扩建一个门面房,挤占小区人行通道。小区其他业主多次要求徐某拆除未果后,将该门面房强行拆除,毁坏了徐某自住房屋的墙砖。关于拆除行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58题)
某小区徐某未获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便在自住房前扩建一个门面房,挤占小区人行通道。小区其他业主多次要求徐某拆除未果后,将该门面房强行拆除,毁坏了徐某自住房屋的墙砖。关于拆除行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58题)
admin
2021-11-04
36
问题
某小区徐某未获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便在自住房前扩建一个门面房,挤占小区人行通道。小区其他业主多次要求徐某拆除未果后,将该门面房强行拆除,毁坏了徐某自住房屋的墙砖。关于拆除行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58题)
选项
A、侵犯了徐某门面房的所有权
B、侵犯了徐某的占有
C、其他业主应恢复原状
D、其他业主应赔偿徐某自住房屋墙砖毁坏的损失
答案
B,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64条的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人、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以及第66条的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可知,所有权是一种法律评价,所有权的认定首先是建立在权利主体对合法权利客体之上的权利,如果客体本身是不合法的,权利主体是不能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无法对该客体享有所有权。本题中,徐某扩建的门面房未获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属于违章建筑,本身是不合法的。故徐某对门面房不能享有所有权。据此,选项A错误。
所谓占有,是指对物事实上的管领、控制。占有强调的是一种事实评价而非法律评价。故其性质为一种事实状态而非权利。本题中,小区业主拆除违章建筑的行为侵犯了徐某对违章建筑的事实上的控制,侵犯了徐某的占有。据此,选项B正确。
根据《物权法》第36条的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可知,恢复原状请求权是权利人享有的物上请求权,而违章建筑因其具有的非法性,徐某非权利人,故其不享有违章建筑恢复原状的请求权。据此,选项C错误。
根据《物权法》第37条的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本题中,徐某对自住房屋享有所有权,小区其他业主损害徐某自住房屋墙砖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应予以赔偿,据此,选项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3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证券公司制定证券经纪业务管理规章,下列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2008—卷三—56,多)
郭大爷女儿五年前病故,留下一子甲。女婿乙一直与郭大爷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郭大爷继子丙虽然与其无扶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郭大爷还有一丧失劳动能力的养子丁。郭大爷病故。关于其遗产的继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67题)
甲公司聘请乙专职从事汽车发动机节油技术开发。因开发进度没有达到甲公司的要求,甲公司减少了给乙的开发经费。乙于2007年3月辞职到丙公司,获得了更高的薪酬和更多的开发经费。2008年1月,乙成功开发了一种新型汽车节油装置技术。关于该技术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下列
喜好网球和游泳的赵某从宏大公司购买某小区商品房一套,交房时发现购房时宏大公司售楼部所展示的该小区模型中的网球场和游泳池并不存在。经查,该小区设计中并无网球场和游泳池。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一台机器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将该机器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机器期间,将其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而被丁留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张某到王某家聊天,王某去厕所时张某帮其接听了刘某打来的电话。刘某欲向王某订购一批货物,请张某转告,张某应允。随后张某感到有利可图,没有向王某转告订购之事.而是自己低价购进了刘某所需货物,以王某名义交货并收取了刘某货款。关于张某将货物出卖给刘某的行为的性质,
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00万元,乙公司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作抵押担保,并完成了抵押登记。现乙公司拟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通知了银行并向丙公司告知了该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乙、丙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创作了一首歌曲《红苹果》,乙唱片公司与甲签订了专有许可合同,在聘请歌星丙演唱了这首歌曲后,制作成录音制品(CD)出版发行。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随机试题
症见痹证日久,肌肉关节刺痛,固定不移,关节肌肤紫暗、肿胀,按之较硬,肢体顽麻,关节僵硬变形,屈伸不利,有硬结、瘀斑,面色黯黧,眼睑浮肿,舌质紫暗有瘀斑,舌苔白腻,脉弦涩,应选用
关于Χ线质的叙述,正确的是
通常所说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指()验收。
下列关于电子表格软件建立工作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班主任工作的中心环节是()。
人民警察因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还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天的,应当予以辞退。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可以任免哪些人员?()
软件生存周期中,解决软件“怎么做”的阶段是()
Somepeopleprefertoeatatfoodstandsorrestaurants.Otherpeopleprefertoprepareandeatfoodathome.Whichdoyouprefe
HowlongdidthespeakerstayinHollywoodlastChristmas?Shestayedtherefor_________.Wheredidthespeakermeetherbes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