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卷二第11题)刘某对县公安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欲提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7  35

问题 (2016年卷二第11题)刘某对县公安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欲提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刘某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口头申请
B、刘某必须书面申请
C、刘某可以随时提出口头申请
D、刘某可以随时提出书面申请

答案A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目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计算。”《行政复议法》第11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行政行为注重效率,提起复议申请必然会有期限限制,不可能随时提出。故选项A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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