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专营进料加工的外商投资企业,该公司设在武汉,海关经营企业分类为 B类。2007年6月该投资企业委托南京某进出口公司与韩国某企业签订一批原材料的进口合同,合同金额为800万美元,该批货物属于允许加工类商品。合同中已规定,40%进口料件加工成品内销,6

admin2013-09-10  26

问题 甲公司是专营进料加工的外商投资企业,该公司设在武汉,海关经营企业分类为 B类。2007年6月该投资企业委托南京某进出口公司与韩国某企业签订一批原材料的进口合同,合同金额为800万美元,该批货物属于允许加工类商品。合同中已规定,40%进口料件加工成品内销,60%加工成品销往韩国,料件在7月底从上海入境。10月份该企业与韩国企业签订了加工成品出口合同,货物在杭州湾装船出境,  出口日期为11月底。
   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A、发货人凭加盖“放行章”的装货单就可以装货出境
B、“出口收汇核销单”应在货物备好后就向当地外管局领取
C、合同核销必须在12月底前进行
D、出口时无需提交“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答案A,B,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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