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各地高级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正

admin2020-12-08  34

问题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各地高级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正确的表述是:(         )

选项 A、该规定没有体现法的普遍性特征
B、该规定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C、该规定说明:法律内容的决定因素是社会经济状况
D、该规定说明:政治对法律没有影响

答案C

解析 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这是法的特征之一。虽然不同地区执行不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但不论具体标准如何设定,其在公权力所及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因而体现了法的普遍性。A选项说法错误。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禁止的是基于不合理根据的差别对待,而题千中的规定乃是基于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所做的区别处理,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违背平等原则。B项错误。法与政治是有密切关系的,D选项错误。基于“一般的原理不因个别反例的存在而无效”的原理,该规定并不能否认政治和法律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D项错误。C项符合一般原理,因此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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