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副食品批发、零售业务。2014年11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向枣农收购一批红枣,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30000元。该批红枣一部分用于销售,一部分无偿赠送关联企业,一部分用于职工个人消费。 (2)销售

admin2017-01-20  55

问题 甲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副食品批发、零售业务。2014年11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向枣农收购一批红枣,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30000元。该批红枣一部分用于销售,一部分无偿赠送关联企业,一部分用于职工个人消费。
    (2)销售烟酒商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4095000元,另收取食品袋价款2340元。
    (3)将自制一品糕点作为职工福利,成本7020元。
    (4)出租店铺取得租金收入50000元,支付招租费用3000元,管理人员工资10000元。  
    已知:服务业增值税税率为17%,成本利润为10%,农产品收购发票通过认证。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商店自制糕点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7020×(1+10%)÷(1+17%)×17%=1122(元)
B、7020÷(1+17%)×17%=1020(元)
C、7020×(1+10%)×17%=1312.74(元)
D、7020×17%=1193.4(元)

答案C

解析 将自制糕点用于职工福利,需要视同销售确认销项税额,没有同类货物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计税依据,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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