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国人乔治与中国人王梅结婚,两人又与另一中国人陈某在北京组建了一经营与甲国贸易的公司,后因公司所购办公用房争议(乔治称双方有过协议适用甲国法律)及与甲国公司的贸易合同争议,陈某将乔治诉诸中国某法院。后乔治与王梅的婚娴也亮起了红灯,并因孩子的抚养权争议诉诸中
甲国人乔治与中国人王梅结婚,两人又与另一中国人陈某在北京组建了一经营与甲国贸易的公司,后因公司所购办公用房争议(乔治称双方有过协议适用甲国法律)及与甲国公司的贸易合同争议,陈某将乔治诉诸中国某法院。后乔治与王梅的婚娴也亮起了红灯,并因孩子的抚养权争议诉诸中
admin
2019-08-02
26
问题
甲国人乔治与中国人王梅结婚,两人又与另一中国人陈某在北京组建了一经营与甲国贸易的公司,后因公司所购办公用房争议(乔治称双方有过协议适用甲国法律)及与甲国公司的贸易合同争议,陈某将乔治诉诸中国某法院。后乔治与王梅的婚娴也亮起了红灯,并因孩子的抚养权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乔治称其与王梅同意离婚适用甲国法律。依中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公司所购办公用房应适用其协议选择的甲国法律
B、乔治与王梅离婚应适用两人同意适用的甲国法律
C、与甲国公司的贸易合同选择的法律必须与该民事关系有实际联系
D、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可以协议变更贸易合同选择适用的法律
答案
D
解析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41条、第44条、第36条和第27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和诉讼离婚是不允许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不动产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A错。B错,双方诉讼离婚,应适用法院地法。C错误,依第7条,一方当事人以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与系争的涉外民事关系没有实际联系为由主张选择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第8条,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p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3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甲国汤姆长期旅居乙国,结识甲国驻乙国大使馆参赞杰克,2人在乙国与丙国汉斯发生争执并互殴,汉斯被打成重伤。后,杰克将汤姆秘匿于使馆休息室。关于事件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第32题)
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书b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2010题)”.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第40题)
甲国在其宣布的专属经济区水域某暗礁上修建了一座人工岛屿。乙国拟铺设一条通过甲国专属经济区的海底电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一—31,单)
下列哪一项不是出口保理商提供的服务?
某河流拟建的水电站涉及水土保持,并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下列哪一选项是合法的?
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在必要的时候,下列哪一机构有权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秘密举行?(2010年卷一第20题)
邱法官在出席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组织的联欢活动,发现会务组安排她与自己正在审理的案件的被告代理律师同桌相邻而坐。此时全体代表已就坐,除了给邱法官安排的座位之外已无空位。在这种情况下,邱法官的下列哪一做法最符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
土耳其甲公司(卖方)与泰国乙公司(买方)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乙公司申请开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规定装船时间为2003年5月10日前,而甲公司由于货源上的原因,最早要到2003年5月15日才能备齐货物并装船付运。下列哪一种做法是甲公司应采取的正确处理方法?
甲国人张某侵吞中国某国企驻甲国办事处的大量财产,根据中国和甲国的法律,张某的行为均认定为犯罪。中国与甲国没有司法协助协定。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一第33题)
假设有下列情形:中国甲厂、乙厂和丙厂代表中国丙烯酸酯产业向主管部门提出了对原产于A国、B国和C国的丙烯酸酯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经审查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并对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决定征收反倾销税。在此情形下,反倾销税的纳税人应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个?
随机试题
()主要为液氯,二氧化氯及次氯酸钙、次氯酸钠。
图7—5—3(a)所示电路中,ui=10sinωt,二极管D2因损坏而断开,这时输出电压的波形和输出电压的平均值为()。[2011年真题]
专项法与从属法的区别在于从属法更多是具有()的实施细则。
如果企业希望招聘一般的勤杂人员,比较合适的招聘方法是()。
请根据下列“生命活动的主要承担者——蛋白质”一节的部分内容,完成相应的教学设计。生命活动的主要承担者——蛋白质组成细胞的有机物中含量最多的就是蛋白质(protein)。“protein”一词源自拉丁文“p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依赖于社会存在,所以社会意识总是和社会存在保持一致和平衡。()
有三份相同量的酒精,每份都添加一定量的水后,各份溶液中酒精与水的比例分别是2:1,3:1,4:1。当把三份溶液混合后,酒精与水的比例是多少?()
在五个国家和地区中,( )薪资波动最大。1990年,美国工人的工资大约是日本工人工资的( )倍。
IEEE802.3标准定义了
Islanguage,likefood,abasichumanneedwithoutwhichachildatacriticalperiodoflifecanbestarvedanddamaged?Judgin
最新回复
(
0
)